2025年法考基础夯实阶段讲义-民法-孟献贵-专题九 合同的基本原理

序言:合同的四阶段逻辑体系

2025年法考基础夯实阶段讲义-民法-孟献贵-专题九 合同的基本原理

考点17:合同的学理分类

合同的学理分类★★[民法典第467、495条]

  1.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
  2. 有名合同无名合同
  3. 有偿合同无偿合同
  4. 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
  5.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
  6. 本约合同预约合同
  7. 射幸合同和确定合同
  8.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

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

单务合同(例外)

双务合同(原则)

  • 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(即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关系)。
    • [萌主点拨]典型的双务合同:买卖合同
    • A把表卖给B,B给A2万块钱:双方AB,标的物:表、钱

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

有名合同

  • (典型合同)法律规定其内容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。
    • [萌主点拨]
      • (1)《民法典》直接确定了19类有名合同,如买卖合同、赠与合同、租赁合同等。
      • (2)特别法和司法解释确定了一些有名合同,如旅游合同、保险合同、劳动合同等

无名合同★★★

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

有偿合同

  • 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。
  • [萌主点拨]典型的有偿合同:买卖合同

无偿合同★★★

  • 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。
  • [萌主点拨]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、保证合同和借用合同;

典型的可有偿可无偿的合同有3个:委托合同、保管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

自然人之间的借贷,没有约定利息,视为无利息(约定利息,也不能超过LPR4倍;超过部分,不当得利,返还回去)。

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

诺成性合同

实践性合同★★★

  • 意思表示一致外,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(交付标的物才成立)。
    • [萌主点拨]典型的实践性合同包括4个:
    • (1)两个与钱有关:定金合同、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;
    • (2)两个与物有关:保管合同和借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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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例1]孟某前往北京一家宝马轿车4S店看车,后孟某和4S店签订了书面定金合同,约定第二天孟某交付定金10万元,4S店将一台宝马轿车出卖给孟某。第二天,孟某反悔,不想买车了。4S店不可以基于书面定金合同追究孟某的违约责任。因为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,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时成立,在交付定金之前,孟某随时可以反悔。

[例2]孟某向马某借款100万元,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,约定第二天马某将100万元交付给孟某。第二天,马某反悔。孟某不可以基于书面借款合同追究马某的违约责任。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,借款合同自提供(交付)借款时成立,在提供(交付)借款之前,马某随时可以反悔。

本约合同和预约合同

本约合同

  • 因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

预约合同★★★

  •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、订购书、预订书等,构成预约合同
  • 简称“一个交易,两个合同”。类似两个人结婚之前,先搞个“订婚”。期房买卖。

[萌主点拨]

  • (1)预约与本约乃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。但是,二者存在“牵连关系”。
  • (2)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,但是不得强制履行本约(因为预约合同的主给付义务系订立合同,而当事人是否履行订立合同的义务,无法强制执行)

[随堂练习]甲、乙双方达成协议,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,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。对于该协议,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?(2005-3-56,多)①

  • A.属于无名合同
  • B.属于实践合同
  • C.应适用合同编通则的规定
  • D.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

① 答案:ACD。参见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七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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