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言:物权的体系框架图
[图释]物权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。共258条(第205—462条),约占整个《民法典》的20.48
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。
- 物权,根据归属的不同,分为3类,分别是自物权、他物权和准物权(准用物权的规则来处理,即占有)。
- 物权,根据利用的不同,分为3类,分别是所有权(使用价值+交换价值)、用益物权(使用价值)和担保物权(交换价值)。
贯穿物权制度始终的两项逻辑思维为:
注:准物权,准债权,这个准,类似“准妈妈”,其实还不是妈妈。
准物权,指的是非所有权人,对于某物的占有的实时状态/事实管理力。
要保护它,是为了保护社会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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