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型合同,又叫有名合同,是指法律规定其内容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。
- (1)《民法典》直接确定了19类有名合同,分别是
- 买卖合同:必考
- 供用电、水、气、热力合同:限制机构的解除合同权
- 赠与合同:必考
- 借款合同:商业借贷、民间借贷
- 保证合同:必考。人保、物保、金钱保。担保是从合同,从属于借款合同。
- 租赁合同:必考。租赁只移转标的物的使用权,不移转所有权。
- 融资租赁合同:
- 保理合同:
- 承揽合同:民事合同。修车、定做礼服。
- 建设工程合同:简称建工合同,商事合同。原则上是招投标来的。
- 运输合同:了解就行。包括货运、客运。
- 技术合同:非常专业,考的比较少了。
- 保管合同:民事合同。实践性合同。可有偿可无偿。
- 仓储合同:商事合同。
- 委托合同:必考。归责原则:过错责任原则。
- 物业服务合同:业主不得以未享受服务为由不交物业服务费。
- 行纪合同:和委托是一类合同,商事合同。如寄卖行。
- 中介合同:
- 合伙合同: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。“合同当事人都有利益冲突”的例外,合伙人利益一般是一致的。
- (2)特别法和司法解释确定了一些有名合同,如:
- 旅游合同、
- 保险合同、
- 劳动合同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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