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。
分类:
- 物权,根据归属的不同,分为3类,分别是
- 自物权
- 他物权
- 准物权(准用物权的规则来处理,即占有)。
- 物权,根据利用的不同,分为3类,分别是
- 所有权(使用价值+交换价值)
- 用益物权(使用价值)
- 担保物权(交换价值)。
贯穿物权制度始终的两项逻辑思维为:
- 1.物权法定(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);
- 2.区分原则(物债两分)。
物权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。共258条(第205—462条),
约占整个《民法典》的20.48%。
相关知识:物权变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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